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各市和省直管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貫徹落實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為各類科技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的通知》(國科火字〔2020〕38號)及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服務科技型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豫科〔2020〕20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2017年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至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要求辦理。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中有關規定。
第一批截止時間為6月26日(星期五)
第二批截止時間為8月21日(星期五)
第三批截止時間為10月16日(星期五)。
企業向各地推薦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一)企業性質:申請企業必須是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申報的各項指標和資料均不應包含納入合并會計報表范圍內的其他企業。 (二)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1.企業所提供的知識產權須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不再包括獨占許可方式。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報企業本身,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 2.企業提供的知識產權須由當地科技部門審查后出具有效性證明(見附件1附2),裝訂于申報材料“知識產權”部分。科技部門須嚴格對照企業知識產權有關材料原件(包括證書原件、變更證明原件、最近一次年費繳納收據原件等),并結合網上查詢檢索和咨詢發證機關的方式進行審查。
轉自:河南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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